各学校、各家长:
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 [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建成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6日。(详见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2020年))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
(一)小学报名条件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对照下列条件申请入学: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建成区(指户籍在乐华、泉庄或梧阔派出所)的学区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可到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2.重点项目搬迁村适龄儿童。
(1)中科炼化项目搬迁的龙腾上村、龙腾下村、调青北园、调青南园、下篮仔村、调屋上村、调屋下村等7条搬迁村庄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东海岛中央商务区搬迁的南山村、石化产业园区搬迁的东参村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项目安全防护区红线图内的德老村及东简圩“拆迁取得住房补贴或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准备搬迁”的搬迁户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拆迁且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搬迁户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东海片区学校安排入学。
3.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儿童。
对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子女就学,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粤组通[2019]1号)执行。(详见附件2: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
4.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居住、经商、就业的非湛江经开区建成区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儿童,采用积分制入学方法申请入学(详见附件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意见》)。申请报名条件为:
(1)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购有合法居住性房产。
(2)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辖区内办理合法租用房居住满2年(在市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
(3)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经营,并持有湛江经开区建成区办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
(4)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劳动就业,并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指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即“五险”)满2年。
5.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可报民办小学)。
6.港澳居民适龄儿童。
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7.残疾特殊适龄儿童。
适龄残疾儿童,可向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我区公办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经开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二)初中报名条件
公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相应的初中。非直升生的报名条件是:
1.建成区户籍返区小学毕业生。
2.我区重点项目征地搬迁村庄和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4.东海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可报民办初中)。
5.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的适龄随迁子女。
6.适龄残疾少年。
四、学区划分
(一)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1.区一小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往东至绿华路,含旧海关宿舍、馨隆居、泉庄小区、剑麻中心宿舍、银地绿洲、汇景豪庭、颐和花园、昌盛豪苑等小区。
2.区二小学区范围:南起明圆路,西沿绿华路,西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北至龙潮路(盛和园),东北至明哲二横路、明哲路、明溏路、乐金路、乐山路,含银海公寓、人民银行宿舍、城市假日、锦绣华景、汇景名都、海景新村、湛海公寓、城市高地、港城星座、海关宿舍、华都汇、皇冠城、山海华府、恒福美地、城市海悦、宝江天盈、经开区财政局宿舍、机场小区等小区。
3.区三小学区范围:南起海滨东二路,北至乐山路(海湾大桥),西至百事可乐、国联水产、中国城酒店(不含),含平乐上社区、平乐下社区、深田仔村、斜坡村等。
4.南海学校(区二中)小学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海静路,北至江南世家滨海东二路(平乐渡口),西起原乐华市场、锦绣华景学校、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和区一中西侧,东至观海路、大草坪和四二二船厂。其中含江南世家、汇泉盛景名苑、四八零四厂宿舍区、四二二医院、七0五厂、渡口所宿舍区、海滨宾馆、荣基国际、御景豪庭、紫薇花园、金地豪苑、阳光花园、海滨东社区、海滨渔业村等。
5.区三中小学学区范围:盛和园小区。
6.区四中小学学区范围:南起海湾大桥及乐山路,北至开发区碑界体育南路、恒怡湾,西起人民大道,东至万达、荣盛沿海一带,含四航局小区、澳海城、人和春天、清晖嘉园、万达、荣盛、南国豪苑、恒大帝景、御景珺庭和龙潮、梧阔、霞海等社区。
公办学校招生学区划分的适用对象:户籍类以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房产类以房地产证或销售合同标明的地址确定学区,务工及经商类以固定居住所在地确定学区。
公办小学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图详见附件4:建成区2020年学区划分图。
(二)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1.区一中初中学区范围: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的小学毕业生和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学区范围的非直升生。
2.南海学校(区二中)初中学区范围:南海学校(区二中)小学直升生和南海学校(区二中)小学学区范围的非直升生。
3.区三中初中学区范围:区三中小学直升生和区三中小学学区范围的非直升生。
4.区四中初中学区范围:区四中的小学直升生和区四中小学学区范围的非直升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1.锦绣华景学校
锦绣华景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锦绣华景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2)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4)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锦绣华景学校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该校小学直升生;(2)锦绣华景小区业主的适龄少年;(3)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少年;(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少年;(5)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少年。
2.中英文学校
中英文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海静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2)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4)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3.实验学校
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2)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3)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该校的小学毕业生;(2)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少年;(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少年;(4)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少年。
4.国栋学校
国栋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 (1)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2)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3)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国栋学校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1)该校小学的毕业生;(2)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少年;(4)东海片区户籍适龄少年。
五、招生计划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的基本流程。
1.报名登记。我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家长应在该报名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报名,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上传学生相关信息资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家长可在公众号查找或扫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最新通知)进入。
申请公办小学的,只能根据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选择1所学校;申请民办小学的,根据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结合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自主选择2所学校报名。
2.重点项目搬迁户适龄学生,应在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先到区征地办申请登记审核,再将申请登记表提交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
3.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应在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直接到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申请登记审核。
4.报读市直民办学校、外区民办学校和我区民办学校对外区招生的,按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报名流程,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zjjz.91rxbm.cn。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学区户籍的适龄学生,应提交:(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
2.区重点项目搬迁的学生,应提交:(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区征地办申请表(证明)。
3.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按《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提交有关材料。
4.符合购房或租房居住条件的适龄学生,应提交:(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在市房管部门办理了2年或以上备案的租房协议。(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我区有证幼儿园入园(有学籍加分卡)、东海片区户籍和征地回迁户等证明材料。
5.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学生,应提交:(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在湛江经开区累计满2年的社保缴费清单(在税务局打印)。(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我区有证幼儿园入园(有学籍加分卡)、东海片区户籍和征地回迁户等证明材料。
6.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证件复印件。(4)缴纳税费材料(若不缴纳不需提供)。(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我区有证幼儿园入园(有学籍加分卡)、东海片区户籍和征地回迁户等证明材料。
7.报名市直民办学校、外区民办学校和和我区民办学校对外区招生的,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提供资料。
(三)提交资料截止的时限
本通知规定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适龄学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31日)。
(四)材料审核。
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初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适龄儿童入学材料须保存至少一年时间,以备随时核查。
七、录取方法
(一)小学录取顺序
1.公办小学录取顺序
公办小学的录取,按照两类分批进行:
(1)第一批录取对象为学区户籍、搬迁户、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学区学位或申请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调整安排学位,如不服从视同放弃学位。
(2)第二批录取对象为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适龄学生。具体实施办法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意见》。
2.民办学校录取顺序
区民办小学面向外区招生的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招生的录取顺序为:(1)配套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2)建成区户籍生。(3)征地搬迁村庄学生和符合政策优待学生。(4)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5)东海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超出招生计划的按照积分制入学的办法录取。如报名学校学位不足,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可在区内学校调剂安排。
3.在我区公、民办学校均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学生,应回户籍地就读。
(二)初中的录取顺序
1.公办学校录取顺序
(1)公办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和户籍生进行划片归口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完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和户籍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按照积分制入学条件录取符合条件的跨区生、回读生。
2.民办初中录取顺序
区民办初中面向外区招生的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民办初中可录取本校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录取对口直升毕业生有空余学位的,参照我区积分制入学的办法,按下列顺序录取:(1)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小学毕业生)。(2)建成区户籍生。(3)征地搬迁村庄学生和符合政策优待学生。(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政策的小学毕业生。(5)东海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超出招生计划的按照积分制入学的办法录取。如报名学校学位不足,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可在区内学校调剂安排。
(三)录取确认和注册
完成学位安排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不确认视为放弃学位。学位确认后,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拟录名单3天以上。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录取学校通知已确认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到录取学校查询。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入学通知书》等入学材料,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八、招生工作要求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区民办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笔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区内生按照我区积分制入学的办法申请入学。外区生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办法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市、区组织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
2.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招生工作,依时公布招生政策、入学条件与要求、咨询电话等。热情答复家长的招生咨询,使广大家长(学生)准确了解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3.家长(学生)应保证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如证件伪造虚假,将不安排学区学位。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开区户口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核准及备案。
5.如对招生工作有不明确的问题,可向区教育局、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联系电话。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来自:湛江开发区教育局